11月26日上午,我校优秀校友、复旦大学二级教授刘志刚应邀返校讲学交流,在明园校区智慧法庭为法学院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监察体制改革进程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精彩讲座。法学院2023级全体法学专业学生、部分教师代表参加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党委书记李旭明主持。
刘志刚教授首先从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总体思路出发,详细阐述了我国监察体制改革的动因和历史脉络。讲座中,刘志刚教授深入分析了监察法制体制改革的宪法基础,探讨了监察体制改革对检察院性质定位的影响。他强调,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阶段,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所面临的挑战已超越监察法范畴,涉及宪法及其他相关立法领域。此外,刘志刚教授还讨论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法规制定权的宪法依据,并分析了《监察法》与其他法律规范衔接中的宪法问题。他特别提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衔接中的宪法问题,强调实现监察与检察工作的有效衔接是构建全面法律衔接体系的关键。
刘志刚,复旦大学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纪检监察学科评议组成员。复旦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执行院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首席专家。上海市曙光学者、上海市党内法规领军人才。主要从事宪法学、立法学、纪检监察领域的研究。